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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消息(记者秦普通讯员丁超)5月15日是第11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上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市公安机关通报了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的工作情况。

济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案件650起 挽回3.5亿余元损失

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特别是经济调查部门,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全市共立案650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分子893人,涉案金额34.5亿元,挽回经济损失3.5亿元。面对COVID-19突发肺炎疫情,该市公安经济侦查部门同时把重点放在疫情和经济犯罪的防控上。1月至5月,全市共查处经济犯罪案件90起,62人采取强制措施,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

济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案件650起 挽回3.5亿余元损失

今年,全市公安机关将重点开展六项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票据领域经济犯罪、地下钱庄犯罪、涉税犯罪“百城之战”和“猎狐追逃”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继续建立利益相关者型经济犯罪“零案件”管辖权,加强对利益相关者群体的调查和稳定控制,坚决防止经济风险向其他领域蔓延。不断优化经营环境,完善企业执法办案机制,依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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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市公安局还在新世纪广场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关注假币、银行卡、非法集资、传销、商贸、私募、证券等领域的经济犯罪,向公众介绍犯罪形势特点,分析典型案例,宣传法律知识,开展预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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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邱宝提醒公众,如果公民和朋友的经济利益受到侵犯,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当地派出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我们将认真受理此案,迅速开展调查行动,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济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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