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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办字[2020]第11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

市教育局(教育和体育部)和高等教育机构: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首先,高中(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年级于4月15日正式开始。所有高中(包括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按照有关要求,有秩序地组织毕业学生返校。

二、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按推迟一周开始准备,具体开始时间由各市按照“区域同步”的要求研究确定。

三、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和其他年级的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大专院校的开课时间视疫情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

四、在学校正式开学前,学校应按有关要求继续组织网上教育教学。

五、各级各类学校在正式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脱产培训活动。

六、各级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春季开学工作计划的通知》和省教育厅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协调好防疫和返校工作,细化和完善防疫工作计划,为学校开学做好条件准备,并按程序报批。

山东教育厅通知:高中(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15日正式开学

七、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促进学校联合防控机制的完善,会同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开放工作的指导,组织各学校开展应急演练,逐校进行办学条件核查,核查不合格不开学。

山东教育厅通知:高中(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15日正式开学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4月3日

标题:山东教育厅通知:高中(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15日正式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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