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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等六大类生活服务业再次享受减税优惠。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寿险行业增值税的相关加减政策。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以下简称15%加减政策)加15%抵扣应纳税额。

六大类生活性服务业再获减税 增值税加计抵减提至15%

“增加15%的减税政策,是继今年4月增值税改革后,针对寿险行业纳税人的另一项重大减税措施。”中国预算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张逸群向《证券日报》表示,扣除比例已从10%扩大到15%,减税规模进一步扩大;实施期可追溯到一年,更多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从中受益;基于税收负担只减不增的原则,减税政策进一步细化,使以前没有减税感觉的生活服务业企业能够真正享受到国家减税政策的红利。

六大类生活性服务业再获减税 增值税加计抵减提至15%

今年3月,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增加10%的当期可抵扣进项税,以抵扣应纳税额。

六大类生活性服务业再获减税 增值税加计抵减提至15%

这项政策的出台意味着,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比例将从10%提高到15%。

哪些行业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此前财税部门发布的《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的说明》,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需求而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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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本政策所称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50%以上的纳税人。

根据公告,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2019年9月30日之前设立的纳税人销售额(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为准)符合上述要求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15%的加减政策。2019年10月1日以后成立的纳税人,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要求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15%的加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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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15%的政策在减税方面并不算大,但其在市场上的作用和社会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生活服务业主要集中在文化体育、教育卫生、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社会服务和技术服务等方面,与改善和提高人民的日常生活质量密切相关,也是消费转型升级的基础和关键。”张逸群分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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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逸群看来,提高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的扣除比例,一方面,对原来投入扣除不明显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形成直接减税优惠,相当于直接增加了这类企业的利润收入;另一方面,政府对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的减税本身就是通过政府的营利形成价格传导机制,并形成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实现降价和为民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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