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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王)1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为激发社会流动的活力,将利用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来带动区域流动,彻底取消对城镇地区常住人口不足300万人的城镇定居限制。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包括太原、长沙、苏州和宁波在内的59个二类大城市的市区常住人口在100万至300万之间。

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放开落户

《意见》提出,要摆脱阻碍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的体制机制缺陷,应利用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引导区域流动,畅通有序的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流动的活力。彻底取消300万以下常住人口城市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宽300万至500万常住人口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完善城镇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的积分结算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得分占主要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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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意见》还呼吁实现教育和医疗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享有与登记人口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医疗保健和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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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不是中国第一次提到改变一些城市的定居限制。今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政策更多地体现在国家部委的政策理念中。这一次,两个办公室下发了文件,表明水平较高,对积极推进户籍政策改革起到了更加积极的作用。这也符合2020年的新类型。城市化建设的发展需要。”易居研究中心的研究主任严跃进今天告诉《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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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即《2017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城市地区有59个二类大城市,常住人口在100万至300万之间,其中太原、长沙、苏州、石家庄、南昌、汕头、南宁、福州、无锡和合肥位列前十。但是,由于人口统计数据的滞后,有些城市已经跨越了300万的门槛,已经完成从二类大城市向一类大城市过渡的城市的具体安置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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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记者浏览了一些二类大城市的结算政策,发现大多数城市声称“完全取消”,但也附加了一些要求。太原就是一个例子。去年6月,太原市宣布了最新的“放宽人才户口迁移政策”。和解首次与就业脱钩,但要求学历。要求40岁以下(含)的大学教育、45岁以下(含)的本科教育可以直接落户,以上研究生教育不受年龄限制。对于合格的人才,实行“先定居后就业”,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随他们一起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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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取消对定居的限制仍然需要引入具体的标准。然而,“完全取消”将为人才争夺战再添一把火。12月25日,温州市出台了《温州市人才住房租赁和销售实施办法》,提出合格的优秀大学生购房时享受30%的优惠,租房时享受30%的优惠,并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人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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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政策将对许多地级市产生巨大影响,然后放松结算可以直接刺激购房需求。由于提到了全部取消,后续的限制将减少,劳动力、人口或人才将更容易在城市定居。”严跃进今天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时表示,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虽然这项政策的出发点是促进人口流动,但它将客观上释放新的购房需求,这将对2020年活跃的房地产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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