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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下发了《关于做好发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价格的临时补贴标准。根据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每月临时补贴标准将分阶段提高1倍。实施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

济宁市适时实施了分阶段提高临时补贴标准的政策,并于3月份按照新标准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发放临时补贴。3月,市本级、任城区、兖州、曲阜、邹城、巍山县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由102.76元提高到205.52元;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和梁山县从92.07元增加到184.14元。这项政策将为全市7093名失业人员提供约144万元的临时价格补贴,并加大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力度。

标题:发放144万元,济宁失业保险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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