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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春耕播种的季节。能否及时翻耕和补种,关系到每个农民的一年收成。最近,山东省检察院立足于农业大省和粮食主产区的实际,在疫情防控期间,扎实工作,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侵犯农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等涉农犯罪,不遗余力地维护农业和农村生产秩序,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春耕作业的“两个失误”和“两个促进”。

严惩农资犯罪,济宁这些坑农害农案件被省检察机关曝光

严惩农业犯罪

保证春耕播种

疫情爆发以来,山东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入挖掘了农资领域的犯罪线索,严厉查处了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并全力护送春耕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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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农民王某、刘谋等8人利用废弃工厂和农场,生产了近2700吨多种品牌的假冒伪劣农药,销往山东、辽宁等地,涉案金额超过210万元。

事发后,鉴于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隐藏的犯罪事实,凉山县检察院派出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认真审查证据材料,指导公安机关补充调查和固定证据,督促其尽快查清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发现三名被告人积极参与犯罪,情节严重,存在串通和逃跑的社会危险。因此,公安机关很快被引导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改为逮捕。”承办检察官董玉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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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梁山县检察院还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补充移送、审查起诉的通知,要求与本案王有密切经济联系的5名网下人员继续进行调查,以促使网下销售人员尽快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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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90万元;被告人刘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其余六名被告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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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金融秩序

确保你不会错过农忙季节

“三农”生产离不开金融信贷支持。在抗击疫情、准备春播的关键时期,“三农”金融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破坏了金融秩序,严重影响了农民恢复生产的积极性。山东省检察院严格、快速地查处了一批农业金融诈骗案件,有效地遏制了犯罪,挽回了群众的损失,保证了春耕不耽误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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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的一位农民经营着一家养猪场,由于管理不善,这家养猪场在2013年濒临破产。为了争取流动资金,他以村会计的身份,利用伪造的林地合同申请“林权证书”,骗取银行贷款30万元。猪瘟流行后,养猪场破产并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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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5日,布被捕并被绳之以法。今年2月,该案移送曲阜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市林业局在审查案卷时对林权证书处理不严,迅速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责任意识,完善林权申请人资格审查程序,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严惩农资犯罪,济宁这些坑农害农案件被省检察机关曝光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

标题:严惩农资犯罪,济宁这些坑农害农案件被省检察机关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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