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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8月13日电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原崇左市委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委书记赵丽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派,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向被告人赵丽告知了他的诉讼权利,并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被告人赵丽利用担任大新县委书记的职务,在工程承包、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等方面为有关人员提供协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委原常委赵丽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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