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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海关总署宣布,从9月1日起,在京津冀现有10个试点海关的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Xi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迄今为止,中国跨境电子商务b2b试点项目已增加到22个海关。

跨境电商B2B试点海关扩围

据悉,自7月1日跨境电子商务b2b试点启动以来,业务一直在不断拓展和增长,整体呈现稳定增长趋势。据统计,在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试点的第一个月,首批10个试点海关共发布390.4万张选票。这种监管模式有效地满足了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格式的发展需求,通关更加便捷高效。

跨境电商B2B试点海关扩围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研究和推广试点经验,让更多的地区企业享受到“新政”的红利。(记者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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