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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大幅降低

规定明确:“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牌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牌价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大幅降低

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宣布一年期存款准备金率为3.85%。根据这一计算,目前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与过去的24%和36%相比有很大的降低。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大幅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表示,以四倍法律保护率作为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上限,主要是基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历史沿革和市场需求。该标准也接近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大幅降低

“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推动民间借贷利率逐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最高司法审查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何晓荣表示,这是恢复经济、保护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对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和民间借贷的稳定健康发展,为民间借贷纠纷提供了更加具体的判断标准和救济渠道。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大幅降低

根据规定,有“向金融机构贷款”、“向其他营利法人借款、向本单位职工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取得的借款”、“未依法取得贷款资格的贷款人、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的社会对象提供贷款”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大幅降低

“近年来,随着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贷款人的职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出现了所谓的“专业贷款人”,即贷款人的贷款行为是重复和频繁的,借款的目的也是商业性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敏表示,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是对专业贷款的限制。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大幅降低

同时,很明显,如果贷款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前,受保护的利率上限可以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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