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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股权资产配置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保险公司股权投资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保监会:险资权益类投资上限从30%升至45%

根据通知,不同的保险公司未来的股权投资情况会有很大的差异。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和风险状况等指标优秀的保险公司,将增加独立经营空期,并不断提高股权资产配置的灵活性和灵活性,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5%。此前,所有保险公司的股权投资比例上限为30%。从30%到45%,这意味着数千亿保险基金有望成为a股的增量基金。

银保监会:险资权益类投资上限从30%升至45%

股权投资欢迎差异化监管

《通知》最大的亮点是为股权资产投资设定了差异化监管比例。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和风险状况等指标,定义了八级股权资产的监管比例,该比例可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5%。

银保监会:险资权益类投资上限从30%升至45%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股权资产投资应区别对待,划分不同的监管比例等级,改变了以往监管政策一刀切、差公司生病、好公司吃药的局面。

银保监会:险资权益类投资上限从30%升至45%

在投资比例监管的基础上,通知还提出了引导保险公司稳健投资、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的各项要求。例如,在投资理念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审慎投资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配置策略上,明确保险公司应根据上市和非上市股权资产的风险特征制定不同的配置策略,加强投资能力建设,重点配置流动性强、业绩好、分红稳定的品种。

银保监会:险资权益类投资上限从30%升至45%

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

在放宽“きだよきだよきききだがきききききききききききが”的同时,通知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加强了监管,明确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不得投资股权资产;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低于100%的寿险公司,以及资金运用存在重大风险事件、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薄弱、匹配状况不佳且受到处罚的保险公司,其股权资产监管比例不得超过15%。

银保监会:险资权益类投资上限从30%升至45%

《通知》下发后,部分保险公司需要实施较低比例的股权资产监管。从这些公司现有的资产配置来看,实际参与规模缩减的公司数量并不多。

对于少数需要缩小投资规模的保险公司,通知规定了灵活的过渡安排。一是如果现有投资超过规定的配置比例,应在12个月内逐步调整到位;如果超过了集中度,就不能进行新的投资,但也没有必要出售。二是对于风险处置中的保险公司,银监会将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和外部环境,按照一个公司一个政策的原则,制定更为稳妥的比例调整和过渡期安排方案,使之顺利有序地进行。

银保监会:险资权益类投资上限从30%升至45%

防止盲目投资等非理性行为

目前,保险资金的股权资产配置相对稳定。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末,保险公司净资产余额为4.38万亿元,占保险资金余额的22.57%。

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针对盲目投资、投资冲动导致过度投资、标语牌频繁等不合理行为,集中度监管指标在现有指标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根据通知,保险公司在单个上市公司投资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进一步分散了类别和品种的投资风险。

银保监会:险资权益类投资上限从30%升至45%

银监会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断强化二代支付和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框架下的分类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保险公司股权投资监管模式,支持保险公司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标题:银保监会:险资权益类投资上限从30%升至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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