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46字,读完约3分钟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明确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等证券均适用《再融资办法》。二是精简和优化发行条件。区分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并为不同类型的证券设置不同的再融资条件。三是明确发行上市审核登记程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期为两个月,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期为十五个工作日。第四,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有针对性地披露行业特征、业务模式、公司治理等。,并充分披露科研水平、科研人员、科研资金投入等信息。第五,对发行和承销作了特别规定。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加大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力度。全文如下:

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和试行注册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证券法》和《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和试行注册制度的实施意见》, 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技板块再融资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再融资科技委员会办法》于2019年11月8日至12月8日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中国证监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新《证券法》修订后,中国证监会以多种形式听取了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普遍支持该规则的内容,并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中国证监会对其进行了逐一认真研究,吸收采纳了所有合理建议,并对规则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

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修订完善后的《再融资办法》共七章九十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适用范围明确。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等证券的,适用《科技局再融资办法》。二是精简和优化发行条件。区分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并为不同类型的证券设置不同的再融资条件。三是明确发行上市审核登记程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期为两个月,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同时,为“小而快”的融资建立简单的程序。第四,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有针对性地披露行业特征、业务模式、公司治理等。,并充分披露科研水平、科研人员、科研资金投入等信息。第五,对发行和承销作出特别规定,对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锁定期、可转换债券转换期、转换价格和交易方式作出特别安排。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加大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力度。

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步,证监会将扎实组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等单位继续推进相关工作,确保科技板块再融资体系顺利实施。

标题: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5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