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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文斌编辑少昊

7月31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市分行、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银监局、深圳市证监局联合发布了《实施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80项具体措施。

广东出台80条金融措施支持大湾区建设

加大创新力度

《实施计划》提出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投资和融资,提高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的便利性。包括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完善新贸易形式的外汇管理,推进资本账户便利化改革,探索建立适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账户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跨境金融管理机制,发展本外币跨境资金池业务,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移业务试点,支持设立人民币境外投资和贷款基金,启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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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积极总结自由贸易账户试点经验,稳步推进自由贸易账户分帐业务。稳步推进个人二、三级银行结算账户代理港澳业务。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进“跨境金融沟通”试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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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房。《实施方案》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展人民币对外贷款业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展跨境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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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施方案》,我们将积极推动设立人民币境外投贷款基金,向内地、港澳及境外机构和个人筹集人民币资金,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投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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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募股权基金跨境投资试点中,支持qflp业务,以创新方式吸引海外低成本基金支持大湾区建设。支持港澳机构投资者通过qflp参与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企业(基金)。对qflp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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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内地的海外投资。支持广州、珠海研究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I)试点工作,努力在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地区开展qdlp/QDII试点项目。继续推进深圳合格内资企业试点工作。对qdlp/qde试点项目实施宏观审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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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返还港澳人民币保险资金,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中长期资金。《实施方案》支持港澳保险公司依法获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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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开放性

扩大金融业的开放是实施计划中的一个关键词。

支持各类合格的港澳银行通过新增人员、分支机构和加盟商等方式在粤港澳大湾区部署,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完善监管框架,规范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实施方案》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财富管理公司。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参与商业银行金融管理子公司的设立和投资。鼓励外资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的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鼓励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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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在广东自贸区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将境内外金融市场连接起来,并利用现代金融技术探索未来银行的新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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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扩大证券业对外开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大对境内外证券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吸引港澳台及跨国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合资证券基金和期货法人机构,以提高粤港澳大湾区证券业的对外开放程度。探索粤港澳大湾区试点证券期货机构跨境业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增资扩股,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增强资本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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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证券基金和期货法人机构积极申请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提升国际化水平。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证券公司开展并购和海外业务,积极开发多元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进一步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咨询业务,丰富股票型基金产品,积极参与reits公开发行、基金互认等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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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拓展和开放保险业方面,《实施方案》还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等更具创新性的产品,支持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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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互连和互操作性

推进粤港澳金融渠道多元化,推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推动港澳人民币清算行更深层次参与内地银行间市场。支持深交所与海外市场互联互通,鼓励深交所利用债券市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开展“债券南传”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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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支持广东省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开拓海外市场,积极在香港和澳门设立分支机构。加强粤港澳监管机构合作,逐步推进粤港澳征信产品和信用评级结果互认机制的建立,实现粤港澳征信产品和信用评级产品的统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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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明确表示,将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巩固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地位,支持香港发展更多离岸人民币、商品等风险管理工具。探索在香港和澳门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逐步扩大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使用的规模和范围,促进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的便捷跨境流通和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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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支持香港强化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的功能,搭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为内地“走出去”企业提供融资和咨询服务。支持澳门建设中葡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中葡人民币清算中心,承接中葡金融合作业务,支持澳门发展租赁等特殊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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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广州期货交易所。《实施方案》提出要制定广州期货交易所的筹建和运营保障机制,继续研究上市品种,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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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一步提高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方面,《实施计划》指出,应将创业板注册制度试点改革作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型企业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变得更好更强的契机。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与资本有效对接。

标题:广东出台80条金融措施支持大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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