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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现金管理产品的经营管理,加强产品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昨天联合发布了《现金管理产品经营管理指引》。

深交所中登公司发布现金管理产品运作管理指引

按照《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方案标准指南》的要求设立和存续的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指导意见适用于证券公司大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规范标准货币市场基金,并按照《产品指南》的要求进行管理。

深交所中登公司发布现金管理产品运作管理指引

产品指引实施前设立的货币市场基金,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资金份额计入客户资金账户的可用资金,自产品指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应符合产品指引的要求。自《产品指引》实施之日起,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的新投资按照《产品指引》执行。

深交所中登公司发布现金管理产品运作管理指引

此外,自《产品指引》实施以来,现金管理产品经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金不符合《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应按照《程序指引》计提的风险准备金进行补充;如仍有不足,经理应提高一般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或一次性补足,并在产品指引实施之日起4个月内达到要求。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业务区提交操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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