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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居民就业、基本民生和市场主体十项措施〉的通知》(郑路办字〔2020〕77号,以下简称《十项措施》)的要求,济宁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了推进“三包”十项措施实施的实施方案。

济宁市推动“三保”《十条措施》落实实施方案系列解读(九)

扩大“一业一证”改革

(1)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线上线下并行处理,实现“一证一证”。

实施措施

6月底前,餐饮、便利店、药店等20个行业进行了“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的多个许可证合并为一个综合行业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行政许可信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跨层次、跨部门的审批服务实行跨层次、跨部门联动,实现“一窗口受理、一次审核、一次审批、一证准办”。

济宁市推动“三保”《十条措施》落实实施方案系列解读(九)

负责单位和联系方式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业登记科,电话:2397767;市市场监督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公安局、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将业务启动环节从5个减少到2个,完成时间从3个工作日减少到1个工作日,实现印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收缴、证章发放“三免”。

实施措施

继续推进企业创业“一窗通”平台的应用,实行一窗受理、一表填写、全过程网络管理。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请、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登记以及公积金登记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体工商户和境内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商业登记将实现“第二批”。免费为新企业提供一套邮票、发票、税控设备和证章,并根据不同类型提供相应的“政策包”。

济宁市推动“三保”《十条措施》落实实施方案系列解读(九)

负责单位和联系方式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业登记科,电话:2363761;市市场监督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标题:济宁市推动“三保”《十条措施》落实实施方案系列解读(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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