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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在宁夏石嘴山市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本行通过完善“一个机制”构建全覆盖监管体系,通过打造“两个链条”形成纵横联动的监管和责任力量,通过细化“三个名单”确保党的责任落实,形成“机制+链条+名单”的“1+2+3”监管模式,拓展监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探索监督新模式 人行石嘴山市中支构建“1+2+3”职责监督模式

根据新形势下上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石嘴山中心支行制定并颁布了《大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大监管工作机制在内部监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首次提出了大监管人才库、监管流程规范化等内容。发挥日常监管的“探照灯”作用和纪检干部的监督指导作用,积极推进分行纪检委员与纪检干部联系分行(部门)的制度。该体系明确了工作目标、岗位职责、考核方式等内容,通过职责汇报建立了双向考核机制,确保“链条”中的每个责任人都能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建立了监督与责任的纵横联动链条。

探索监督新模式 人行石嘴山市中支构建“1+2+3”职责监督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石嘴山中心支行以细化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将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职责细分为5项职责和40项具体任务,将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责细分为4项职责和49项具体任务。通过设定责任、设定目标、移交任务,可以将责任清单从无形变为有形,增强责任量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本行对上级行在巡视、审计和行管检查中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形成了问题清单,使问题清晰、措施切实、责任明确,有效推进了问题整改。本行根据党的内部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列出了负面清单,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对象和情节,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标题:探索监督新模式 人行石嘴山市中支构建“1+2+3”职责监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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