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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进一步控制非法企业收费、大力消除企业不合理负担的措施;部署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提升金融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能力。

国务院部署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

会议指出,加强对违规企业的收费管理,是确保大规模减税、减费政策效果充分显现、防止抵消效应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经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会议确认,第一是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责任。非法收费综合清单。严禁政府部门将自己的费用转嫁给企业,严禁行业协会和下属机构借行政权力收取非法费用。发现违法收费的,应当限期退还,并按规定追究责任。坚决查处商业银行分行的非法收费行为。建立健全举报投诉、随机抽样、曝光问责、联合处罚等机制。同时,该研究促进了垄断遵从费用的进一步降低,并引入了第三方来客观评价费用降低的效果。第二,向市场实体收取的费用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无一例外。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清理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取消那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在实践中不再需要的,有依据的要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三,清理和规范企业收费应与“配送服务”改革紧密结合。清理和规范各地区行业协会和各部门下属机构委托的事项,属于政府职责范围、适合市场化提供的事项应当纳入政府采购服务指导目录;确需由下属单位承担的,应当列入政府委托事项清单。推进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脱钩,规范中介市场,坚决纠正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和不合理收费等问题。会议要求,各地在取消或减少相关企业收费后,要加强合理的资金保障,确保政府服务不减不保。

国务院部署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

会议指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近年来,一些地方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围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和更高层次的金融开放进行试点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要根据宏观政策要求,统筹利用各种工具,促进实际利率有效下降,支持中小银行发展,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有必要压缩地方责任,防范金融风险。区域金融改革和创新要服从服务宏观政策的大局。第二,我们必须明确我们的目标,从整体上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和创新。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我们将重点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农”、科技创新和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我们将推进试点项目,并陆续推出。三是建立动态调整的区域金融改革工作机制。加强试点的后续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对效果不佳或严重偏离改革目标的,及时纠正或停止。他们不能只是“帽子”而不服务;对于已经实现预期目标并取得显著成效的,要鼓励新的改革和探索,加快将已形成的经验向更大范围内复制,使金融改革开放创新措施更好地发挥促进发展、造福民生、防范风险的实际效果。

标题:国务院部署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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