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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保障保险消费者权益和保险市场规范有序运行的监督作用,提升保险业服务水平,济宁市保险业协会正式任命12名保险业社会监督员。

保护消费者权益 济宁首批12名保险社会监督员上任

保险业雇用的社会监督员包括负责审理保险业纠纷的法官、反映保险纠纷的当事人、高级行业人员、街头工作者和媒体工作者。

社会监督员制度是济宁市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新尝试和探索。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保险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公平公正;监督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侵犯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监督保险消费投诉的处理,包括投诉渠道是否畅通,投诉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等进行处理。

保护消费者权益 济宁首批12名保险社会监督员上任

据报道,济宁市现有68家保险机构,各级分支机构632家,保险机构从业人员7万多人;截至今年4月底,提供的风险保护总额为6.38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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