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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记者徐苑)为贯彻落实《关于保障居民就业、保障基本民生、保护市场主体十项措施的通知》的要求,济宁市16日发布了实施方案。从增加免税、扩大减租、支持发展夜间经济等特殊经营方式、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实施职工培训补贴、加强信贷资金支持、扩大动产抵押登记范围、提供低成本创业等方面,从6月16日起,我站开设了“保障居民就业和基本民生十项措施解读”栏目,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三包”十项措施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首先,注意济宁市财政局和济宁市税务局。济宁市财政部门结合自身职责,着力保障基层运行和基本民生,提高效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了政策的全面实施,取得了成效。

济宁市财政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推动政策全面落地见效

为加快政策实施,济宁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精准定位和直接作用优势,不断加大对基层经营和民生的投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济宁市财政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推动政策全面落地见效

济宁市财政局局长、党委书记龚振华说:“以财政部门为主、社会高度关注的‘延减免租’政策,主要涉及两种减免税。第一项是“延长国有资产经营性租赁物业的减免税期限”。租赁物业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物业的,由承租方提出申请,出租方进行审批,市、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并及时归还实收物业。属于市县国有企业经营性财产的租赁房屋,经企业申请后,由国有企业批准减免,停产一年以上且租金只能满足职工社会保障,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审计部门认定的国有企业,由市县财政给予补贴。二是“鼓励业主(业主)将出租交通、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等行业其他营业场所的纳税人租金减半,财政予以补贴”。当地县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给予补贴或减免业主(业主)的相关税费,以落实这项政策。市财政部门将积极协调上级资金,加大对减租补贴等惠企惠民政策的支持力度。”

济宁市财政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推动政策全面落地见效

市财政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实施工作计划,对具体优惠政策进行了解读,明确了政策享受范围、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并公开了责任部门和单位及联系方式,以方便企业、商户和公众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确保基层稳定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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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市财政局局长龚振华表示,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省市“三包”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重点抓好税费政策减免、社会保险补贴、职工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网上销售发展补贴等工作。,同时,加强扶持政策宣传,优化办理程序,并密切跟踪服务,确保所有政策尽快落实。(《济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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