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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鄂尔多斯国力工程机械建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金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乌审旗金马贸易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益德贸易有限公司四家企业拥有债权,债权项下的债务人、担保人和抵押物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现我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转让上述债权,现予以公告。

一、待处置的债权

截至2019年7月31日,上述债权本金余额共计36,036,193.73元。详见债权资产表。

公式

注释:

1.本公告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费用按照相关合同/协议、有效法律文件和法律法规计算。上述债权及其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变更名称、变更制度、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相关债务承担单位和/或主管部门应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履行清算责任。“保证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债务人、保证人等信息,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以签订合同或法院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件为准。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3.投资者需要了解、了解和确认主债权和有担保债权的现状、缺陷、瑕疵和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未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4.本公告内容如有错误或遗漏,由债务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其他权利的登记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

二、交易条件

买方被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转让价款的合法资金来源,并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处置方法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我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转让上述债权。

第四,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被下列人员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工作人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及其他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中介人、上述相关人员涉及的非金融法人、参与不良资产转移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委托资产评估机构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V.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有购买意向,请书面提出。在公告期内,您还将接受与资产处置相关的异议和咨询。投资者请登录华融网站查询或联系相关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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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宣传事宜

联系人:于女士、王先生

电话:0471-5180591

受理拒绝、阻碍或异议举报电话:韩0471-6981004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街54号金融大厦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19年9月17日

标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10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