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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允许具备实力和条件的互联网平台同时申请保险代理资格。这是继2015年《网络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颁布、4家持牌网络保险公司成立后,对网络保险的又一项优惠政策。可以说,网络保险迎来了发展的第二个春天。那么,在国家颁布的《指导意见》的优惠政策下,如何面对和解决网络保险发展中的“突破与合规、低价与服务、传统与创新”的矛盾,从而加强和拓展网络保险呢?

互联网保险发展面临哪些矛盾

目前,制约网络保险健康高效发展的矛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破与合规的矛盾。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使用新技术进行创新是他们的固有特征。对于保险业来说,加强监管是金融业监管的必然属性。例如,2018年京东互助保险的“失败”反映了市场主体创新与监管合规要求之间的矛盾。2018年12月下旬,今天的头条应用在保险行业悄然上线,由于合规问题,上线仅10天后就“下架”。不可否认,各种互联网公司的加入极大地提高了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和接受程度。然而,传统互联网公司采用的低价竞争、赠送商品、全额折扣等传统促销方式,在保险监管层面都存在违规操作的嫌疑。

互联网保险发展面临哪些矛盾

第二,低价和服务之间的矛盾。与传统保险相比,网络保险最大的特点是方便、快捷、跨地域、性价比高,所以低价会有优势,人们会购买。然而,低成本思维伴随着严格的成本控制,这很可能损害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特别是对于保险产品,前端销售和后端服务索赔之间有很长的时间间隔。客户服务、管理、索赔服务等环节往往是互联网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如果不及时改进,客户对互联网企业的信任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可避免地下降。

互联网保险发展面临哪些矛盾

第三,传统与创新的矛盾。作为传统的金融行业,保险业固有的服务滞后和产品复杂性决定了客户认知度低和销售难度大。对于网络销售而言,快速消费品的成本低、效果好、持续时间长、操作方便、互动性强等优势如果被完全照搬,在保险业将是不可接受的。

互联网保险发展面临哪些矛盾

如何解决上述矛盾,笔者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基于大数据分析提高保险产品的准确定价能力和定价水平。首先,我们必须准确地设计产品。传统的保险产品设计是通过基于历史数据的建模来计算保险费率,但这种方法无法判断消费者在决策中的真实态度。大数据技术的成熟应用可以分担保险需求计算的负担,通过消费者行为的数据反馈来确定风险概率,然后将其应用到保险产品的设计中。它还可以动态优化和调整保险产品,使产品设计更加完善和准确。其次,我们应该以多种方式收集消费者偏好和个性的大数据。例如,消费品的类型和等级、网上购物的回报率、收入水平、职业、爱好、购物习惯、价值细节等。在了解了基本风险、消费者的风险偏好、承受损失的能力等因素后,具有个性化费率、个性化责任和个性化目标群体的定制产品可以实现精准营销。

互联网保险发展面临哪些矛盾

第二,加快互联网保险、理赔等服务的自助和动员。网上保险最大的便利在于给客户最高程度的自主权,并且可以不用出门就可以购买保险,节省时间和精力。索赔服务也是如此。索赔流程是影响客户满意度的一个关键方面。漫长而复杂的索赔过程可能会导致客户不信任网络保险。因此,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开展理赔工作,及时与保单持有人沟通,缓解他们的焦虑,让客户在保险和理赔中感到放心,从而提高公司的声誉和续保率。自助是满足消费者需求的需要,自助移动应用终端将是未来网络保险的发展方向。只有抓住移动电子市场,网络保险才能为消费者实现各种自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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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促进网络保险与其他互联网产业的合作与发展。新型网络保险应利用互联网上一些知名企业平台来提高其品牌传播效率,通过跨境合作将其他企业品牌的用户粘性转移到网络保险,同时利用互联网分销模式快速了解用户对保险产品的反馈。目前,中国的网络保险更多的是传统保险业务在互联网上的再生产。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网络保险,必须立足于大数据,通过大数据的精细挖掘提供个性化的保险设计和服务,依靠移动终端实现消费者自助服务,并与其他电子商务品牌企业进行跨境运营,从而更好地实现网络保险的生态化发展。

互联网保险发展面临哪些矛盾

最后,要注意网络保险创新发展与适度监管之间的平衡。首先,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应从市场行为规范、制度管理、系统性风险、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对开展网络保险业务的公司和机构进行监管。,特别关注公司的偿付能力,并通过产品审批制度和单独的会计制度确保公司有足够的偿付能力。第二,监管不能同时抑制创新热情。要采取行业自律、机构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使保险市场能够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从而实现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动态平衡。三是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互联网风险防控和监控体系,完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应覆盖个人信用信息和其他保险支付信息;同时,系统还可以提供个人信用分析,其信用评估内容不限于借款。日常生活中可记录的行为,如网上购物的退货率,也可以作为信用评估的参考因素。大数据的应用可以给信用分析带来质的飞跃。开放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将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促进网络保险的健康发展。(张乐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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