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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上海市金融法院第一个示范案件(原告潘某等诉被告方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二审中,裁定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件是中国第一个公开宣判并生效的示范案件。CSI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资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法院核实损失,为证券领域投资者的司法救济树立了里程碑。

全国首例示范判决生效 投服中心受托核定投资者损失

积极研究,共同构筑模式判断体系的基础

2016年,中国证监会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部署,将“推进建立示范判决机制”作为实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为推动示范判决机制尽快实施,相关法院和投资服务中心开展了扎实的调研和准备工作。2018年,投资服务中心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合作项目“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研究”在首届中小投资者投资服务论坛上公布。2019年1月,上海市金融法院发布《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试行)》(沪金融法[2019]2号),将国家机关或依法设立的公益组织优先支持诉讼作为示范案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损失验证。2019年6月至7月,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金融法院先后通过科技创新委员会和试点登记制度发布司法保障改革意见,明确推进示范判决机制,充分发挥专家证人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

全国首例示范判决生效 投服中心受托核定投资者损失

大胆创新,开发损耗计算软件

投资服务中心以损失计算为切入点,开发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投资者损失计算软件,推动示范判断机制尽快落地。损失计算软件有三个核心功能:投资余额损失计算、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扣除计算和证券市场非系统性风险扣除计算。“投资余额损失计算功能”可以提供两种购买平均价格算法,即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实际成本法,其中移动加权平均法被认为是最合理的购买成本计算方法。过去,由于该算法计算过程繁琐,在司法实践中很少应用,而损失计算软件有效地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这一痛点。投资服务中心还创新性地提出了基于“3+x”组合参考指标的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识别与扣除方法。自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先后三次走访投资服务中心,对损失计算软件的开发和应用进行调研。经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专家评估,损失计算软件的计算逻辑得到了一致认可。

全国首例示范判决生效 投服中心受托核定投资者损失

广泛推广和开放集团证券诉讼新模式

自今年年初应用损失计算软件以来,投资服务中心积极向多家法院沟通和推荐。截至目前,投资服务中心已从上海、郑州、广州等地法院共收到8笔损失鉴证委托,涉及数千名投资者。

全国首例示范判决生效 投服中心受托核定投资者损失

公益投资者保护机构以协助投资者损失核实的身份参与诉讼,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金融法院根据损失核实意见做出示范判决,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和司法审判领域的一项开创性举措。它不仅体现了投资服务中心的专业性和公益性,也体现了上海司法机关对证券投资者司法救济的创新意识和责任精神。借助损失计算软件,集团证券纠纷诉讼的新模式已经正式实施。

标题:全国首例示范判决生效 投服中心受托核定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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