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83字,读完约5分钟

全市社会团体和主管业务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社会团体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工作报告的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填筑地基的方法和时间将在民政部明确后另行通知。

二.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按照年度报告制度的内容和格式填写,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的变化和登记程序的履行情况、按照章程开展的活动以及论坛、座谈会、讲座、年会、报告、研讨会等。、负责人、董事、工作人员及其变动情况、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其他组织的设立和变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向会员收费,还应当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开展募捐活动,接受国内外捐赠,提供资助,参与扶贫,组织竞赛、达标、表彰和命名活动,开展公益活动,接受表彰和奖励,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济宁市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开始啦!

(二)财务会计报告。按照《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填写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集资格的基金会和慈善组织应当委托符合《基金会审计准则》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计报告。

济宁市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开始啦!

(3)党建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党员情况、党组织基本情况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年度工作报告的方法和时间

(一)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填写、公开并在网上备案,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登记机关对年度工作报告不作结论,也不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上加盖结论章。

济宁市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开始啦!

(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山东省社会组织网”(mzt.shandong.gov/sdnpo/)填写。考虑到疫情等因素,今年的申报截止日期被推迟到6月30日。

济宁市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开始啦!

党建年度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已经整合,可以直接在“年度报告填报”界面进行填报。

(三)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应当将其年度工作报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四、年度工作报告程序

(a)在线报告

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山东省社会组织网”填写报告。具体路径为“山东省社会组织网-办公大厅-年报注册-登录外网申报系统-管理-年度工作报告”(60 . 208 . 61 . 158:8088/socialor/net/log in . JSP)。用户名为社会组织的中文全称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shzz@123?(注意区分大小写)。进入年报界面后,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完成所有报告的网上申报。

济宁市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开始啦!

(2)上传附件

社会组织应在“上传电子文件”栏中上传以下附件:

1.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打印《2019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承诺书》第一页,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后扫描上传。

济宁市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开始啦!

2.社会组织需要上传成员名单。

3.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预许可的,应当扫描并上传预许可复印件。

4.任何已经建立党组织的人都需要扫描并上传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

完成年度报告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

(3)信息披露

1.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度报告制度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将在“山东省社会组织网”上公示;基金会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计报告,由登记管理机关在指定的信息平台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同时,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其官方网站和其他方便公众查询的渠道向公众开放。

济宁市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开始啦!

2.登记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将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信息推送至财政、公安、审计、税务等行业管理部门。

3.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或者名称、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内容的。捐赠人和慈善信托客户不同意披露的,不得披露。

济宁市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开始啦!

V.预防措施

(一)社会团体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对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制作社会组织活动例外清单。

济宁市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开始啦!

(二)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内容不完整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在截止时间前提出补充或者修改申请,但只能进行一次修改。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济宁市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开始啦!

(三)各社会团体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中的各项内容,不得遗漏、报告或者隐瞒。因报告错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团体自行承担。

六.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一)社会团体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者在年度报告中弄虚作假,未按照规定公布年度报告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其列入社会团体异常活动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济宁市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开始啦!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团体的年度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报告。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举报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并向举报人反馈。

济宁市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开始啦!

(三)登记机关应当对社会团体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随机检查和监督,按照每年不低于登记的社会团体数量的5%的比例随机确定随机检查的社会团体名单。

(四)在社会团体年度报告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社会团体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年报业务咨询电话:0537-2253282,2253942

党建年报咨询电话:0537-2253963

技术问题服务电话:0531-86913448

标题:济宁市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开始啦!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2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