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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8月19日电(记者于、李)记者8月18日从沈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政府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沈阳市政府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将政府数据资源的管理和应用提升到法制化建设的水平。政府部门违反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沈阳立法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据悉,该条例主要规定了政府数据资源的收集、共享、开放、安全监管和法律责任。根据该条例,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领域(如信贷、交通、医疗和就业)的政府数据资源将首先向公众开放。政府部门通过共享平台获取的文件、许可证、合同等政府数据资源也将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成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

沈阳立法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孟昭贵表示,根据沈阳市的实际情况,《条例》对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的统一建设、政府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的整体管理、内部系统的整合、数据的保留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限定了不共享和有条件共享、不按申请开放的范围,系统地解决了不愿共享、不愿开放、不能共享和不能开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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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条例还对数据安全、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做出了相应规定,明确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方式,对政府数据资源进行市场化开发和应用,促进数据产业发展。

沈阳立法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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