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75字,读完约2分钟

财办[2020]149号

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国政府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将第四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

为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四次(分四个阶段)(10年)更新2020年专项债券。现将本次更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续期国债的起息日、赎回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和托管方式与同期发行的上一期国债相同。利息从2020年7月16日开始计算;票面利率为2.86%;利息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利息在1月16日和7月16日支付(节假日顺延,下同),本金在2030年7月16日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在2030年7月16日支付。

财政部将第四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

(a)问题的数量。竞标总面值为700亿元,甲类会员不再进行额外竞标。

(2)日期安排。2020年7月30日投标;配送将从投标结束至7月31日进行;从8月4日起,它将与之前同期发行的国债一起上市交易。

(3)竞标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10:35至11:35。

(4)发行费。承销面值的0.1%。

第二,竞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订后的多价(即混合)招标方式,以价格为目标。

(2)标记位置限制。投标头寸的变动幅度为0.08元,每个承销团成员的投标拒绝、中标拒绝和投标头寸的差额分别为105、30和35。

Iii .发行货币的支付

中标承销团成员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含)将发行款存入财政部指定的账户。付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资金的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存款银行:国库总银行

账号:270-207704-5

进口银行编号:01110009992

四.其他人

除上述相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将按照《2020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进行。

金融总局

2020年7月21日

标题:财政部将第四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5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