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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消息(记者马文阳)6月19日上午,召开推进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会议,分析情况,找出问题,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宪主持会议并讲话。济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林红玉、济宁市主席张继民、济宁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CPPCC、于永生及相关市领导出席会议。

建立责任体系 开展专项行动 济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防止反弹,树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在市、县、村建立“纵横协调、条块分割、逐级协调”的责任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力量。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迅速开展“五清理、一规范、一淘汰”专项行动,即清理农村“四堆”、清理路边沟渠、清理池塘、清理杂草和庭院、规范农村商品堆放、消灭蚊蝇、深化创建美丽庭院和美丽乡村活动,促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快速改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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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呼吁建立改善农村人类住区的长期机制。要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完善网格化保洁体系和监督考核体系,积极创新城乡环卫管理的社会资本投入模式,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程序顺畅、权责明确、运行有力、监督管理有效的机制。根据三年行动目标要求,加快农村公厕建设和家庭厕所升级改造。要把美丽农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在美丽示范村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合创新工作,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做好农村公路和入户工作,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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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加强监督问责,把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纳入干部执政能力档案和党建“双基”工作考核,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策划,规范设立专栏,加大示范引导和曝光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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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播放了一部短片,题为“揭露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中的县市互查问题”,并报道了最近对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的检查。

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分会场设在县市。

标题:建立责任体系 开展专项行动 济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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