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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东部地区传统产业向西部贫困地区转移,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企业意愿,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当前,扶贫工作已进入决定性胜利的关键阶段,应进一步跟进、调整和创新相关制度政策,以适应扶贫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

截至2018年底,中国中西部地区已完成850万贫困人口的搬迁。如何实现流动、稳定、致富,已成为各地亟待解决的问题。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尤为关键,既符合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又符合搬迁人员的劳动技能水平。

产业转移还需政策引导(议政建言)

近年来,我国东部地区进入了“换笼换鸟”的关键时期,许多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明显加快。对于贫困地区而言,东部地区需要转移的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仍然具有良好的吸引力和驱动力。积极承接这些转移产业,不仅可以满足异地安置形成的巨大就业需求,还可以带动当地发展,帮助摆脱贫困;这也使中国能够保持完整的产业链,有效应对各种经济风险和挑战,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产业转移还需政策引导(议政建言)

然而,目前,许多从东部地区转移过来的产业并没有转移到西部贫困地区,而是“离开”到东南亚和南亚。主要原因是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一直是由单一的东部企业和西部地方政府驱动的,存在着转移效率低、交易成本高、产业支撑能力差等问题。在现有的东西部扶贫合作和对口支援中,企业行为多或少,东部地区没有将其提升到整体产业转移和升级的高度。在整体经济低迷的背景下,东部政府实施大规模产业转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西部贫困地区无法有效解决承接产业转移所需的土地和能源消耗指标,也无法统筹解决企业落地问题。

产业转移还需政策引导(议政建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引导东部传统产业向西部贫困地区转移,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尊重企业意愿,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如果能建立起产业转移点与承接点的东西对接合作机制,东部地区就能共同推进“换鸟笼”,有效利用土地等资源,让“老鸟去,新鸟来”;转让企业可以快速转让东部地区的土地,获得转让西部地区所需的资金,然后通过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实现“转让中的升级”;西部贫困地区可以全面承接产业集群,通过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解决节能减排、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等瓶颈问题,实现“迎金山银山,保绿水青山”。

产业转移还需政策引导(议政建言)

如何建立这样一个高效、持续、动态的对接事物的合作机制?这就要求国家层面探索建立两条具体的政策路径:“核削减”和“核增加”。

所谓“减少”,是指东部地区由于工业向西部贫困地区转移而导致的国内生产总值和税收的减少,在国家相关统计中给予基数减少。同时,进一步降低东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和税收的考核权重,确立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和区域合作的考核方向。这样,可以引导东部地区“瘦身健身”,加快产业转移、转型升级的步伐。

产业转移还需政策引导(议政建言)

所谓“核增长”,就是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合理增加承接东部转移产业的西部贫困地区相应的工业用地、能源消耗、污染控制等指标。这样,我们就可以鼓励和引导西部地区通过集约发展和清洁生产,彻底解决产业转移中的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问题。

产业转移还需政策引导(议政建言)

鉴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薄弱、困难重重,边境贫困地区不仅要脱贫,而且要稳定边界、繁荣边界、富民,可以鼓励、支持和引导他们率先建立东西部合作跨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让深度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试点享受“核增”、“核减”政策,优先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确保与全国共同实现消除贫困目标进行全面、综合的战斗。

产业转移还需政策引导(议政建言)

(作者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CPPCC)

《人民日报》(2019年7月11日,第18版)

标题:产业转移还需政策引导(议政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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